微食药监字[2010]53号
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教育办、乡镇中学,县直各学校、托幼机构: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教育局下发了《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济食药监食[2010]110号),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做好我县学校(包括职业中专、技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等)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整治任务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教育办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重要内容,学校要与从业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凡是对外承包食堂的学校,必须把保证食堂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严格要求承包方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并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各乡镇(街道)教育办要及时将辖区内需开办食堂的新办学校相关情况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由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统一上报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新开办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将许可情况通报县教育体育局。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要在前段开展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严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一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档案。核查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二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三是严查清洗消毒落实情况。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建立消毒记录。
四是严查执行加工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五是严查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计量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六是严查环境卫生整洁情况。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0年7月至11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及学校自查阶段(7月)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教育办要将此次学校食堂专项检查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个学校。各类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表1)要求,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八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检查整改阶段(8月—9月)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教育办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月上旬)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体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教育办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把本次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联合制定检查评估方案,认真组织检查和评估,全面落实管理责任。要对每个学校食堂检查情况逐一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2),作为学校食堂基础信息进行存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和承包食堂,开展全面排查,要注意加强对餐用具消毒和重点食品品种的检查,摸清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案件的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教育办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合作,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分别在职业中专、技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中创建一批学校食堂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逐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教育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重点报道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作为宣传培训的重要内容,督促学校切实承担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五)有效防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教育办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防控水平。
(六)加强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长、跨度大,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教育办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并按以下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7月30日前报送各乡镇(街道)自查报告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统计表》(附件3)和联络员名单;9月1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10月2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4)。信息报送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一科和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一科
联系人:赵士常 联系电话:8296503 传真:8296938
邮 箱:weishanshipin@163.com
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联系人:李国栋 联系电话:8220719 传真:8292001
邮 箱:lgd68080@163.com
附: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统计表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食堂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食堂类型: □大学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
检查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结果
|
整改期限
|
|
组织
制度
建设
|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
|
|
|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
|
|
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
|
|
|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
|
|
|
|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
|
|
|
许可证
|
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
|
|
|
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
|
|
|
食堂
环境
|
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
|
|
|
|
是否具有消除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
|
|
|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
|
|
|
健康
管理
|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
|
|
|
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
|
|
|
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
|
|
|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
|
|
|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具有进货台账
|
|
|
|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
|
|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
|
|
|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
|
|
|
清洗
消毒
|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
|
|
|
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
|
|
|
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
|
|
|
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
|
|
|
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
|
|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
|
|
|
|
是否有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
|
|
|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
|
|
|
是否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可疑食品
|
|
|
|
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
|
|
|
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
|
|
|
|
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
|
|
|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
|
|
|
食品
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
|
|
注:此表一式三份,由学校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报餐饮监管部门,一份报教育部门。学校名称(盖章) 自查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食堂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食堂类型: □大学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是
|
否
|
|
食品
安全
管理
|
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
|
|
|
有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
|
|
|
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
|
|
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
|
|
|
开展经常性检查
|
|
|
|
制定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准入要求
|
|
|
|
将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
|
|
|
|
督促承包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
|
|
|
许可
情况
|
许可证在有效期
|
|
|
|
未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
|
|
|
没有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
|
|
|
食堂
环境
|
定期清洁,环境保持良好
|
|
|
|
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
|
|
|
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
|
|
|
与厕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在规定范围内
|
|
|
|
健康
管理
与培训
|
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
|
|
|
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上岗
|
|
|
|
未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上岗
|
|
|
|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知识
|
|
|
|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
有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账
|
|
|
|
不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
|
|
|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符合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
|
|
|
原料贮存符合安全要求,库存食品未超过保质期
|
|
|
|
清洗
消毒
|
配备了有效消毒设施
|
|
|
|
消毒池与其他水池未混用
|
|
|
|
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
|
|
|
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
|
|
|
|
设立专用餐具保洁设施(柜)
|
|
|
|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
没有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可疑食品的行为
|
|
|
|
生熟食品未存在交叉污染
|
|
|
|
加工制作的食品能够做到烧熟煮透
|
|
|
|
按规定留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
|
|
|
|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经过充分加热
|
|
|
|
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标准)
|
|
|
|
食品
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
|
|
|
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
|
|
注:此表一式二份。由监管部门盖章后,一份监管单位留存,一份送达所在学校。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统计表
上报单位(盖章):
|
内容
|
结果
|
|
1.本辖区食堂总数(个)
|
|
|
2.本辖区食堂自查总数 个)
|
|
|
3.本辖区食堂从业人员总数(人)
|
|
|
4.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食堂总数(个)
|
|
|
5.开展相关培训食堂总数(个)
|
|
|
6.整改效果明显食堂总数(个)
|
|
|
7.未取得许可证食堂总数(个)
|
|
|
8.大学食堂
|
承包数(个)
|
|
|
未承包数(个)
|
|
|
9.高职高专食堂
|
承包数(个)
|
|
|
未承包数(个)
|
|
|
10.中学食堂
|
承包数(个)
|
|
|
未承包数(个)
|
|
|
送餐数(个)
|
|
|
11.小学食堂
|
承包数(个)
|
|
|
未承包数(个)
|
|
|
送餐数(个)
|
|
|
12.幼儿园食堂
|
承包数(个)
|
|
|
未承包数(个)
|
|
注:此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一份送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份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统计表
上报单位(盖章):
|
内 容
|
结 果
|
|
1.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出动人数(人)
|
|
|
2.监管部门开展培训次数(次)
|
|
|
3.参加培训食堂负责人人数(人)
|
|
|
4.参加培训的食堂从业人员人数(人)
|
|
|
5.整改食堂数量(个)
|
|
|
6.行政处罚食堂数量(个)
|
|
|
7.新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数量(个)
|
|
|
8.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数量(个)
|
|
|
9.食品抽检总合格率(%)
|
|
注:此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一份送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份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 学校食堂 通知
|
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卜昭林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
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