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以案为鉴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执行力提升年”活动,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每年节后学习的惯例,以各种形式全面启动警示教育活动。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县药监局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全体职工观看《欲之祸—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堕落警示录》, 并以此反面典型为切入点开启警示教育。在组织观看的同时,还将警示教育口号制作成宣传条幅,挂在局机关显要位置,让每位同志时时处处牢记廉洁自律。通过组织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剖析、对照查摆;开展讨论、以案明纪和完善制度、防微杜渐四个阶段,重点对照段义和等典型案例,认真排查,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和完善了相关制度。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了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并取得了预期效果。(王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