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食药监字〔2011〕61号
关于做好“荷花节”期间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县食品稽查大队:
一年一度的“荷花节”即将到来,广大群众外出旅游、亲朋聚餐等活动将大量增加。“荷花节”期间既是餐饮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和高发的特殊时期,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十分艰巨。为切实做好“荷花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严格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体,把加强“荷花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提前计划安排,周密组织实施。对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督促餐饮单位加强自律,以扎实的工作切实保障“荷花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要针对“荷花节”、夏季期间消费的特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粮油、蔬菜、肉制品、海、水产品、酒类、熟食、乳制品等大宗食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餐饮单位食品的采购、清洗到加工、烹饪、供应以及添加剂的使用、备餐与供餐时间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等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强化巡查,狠抓危害关键点控制,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责令停止经营,规范索证索票制度并做好溯源工作。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监管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废弃食用油脂定点回收制度,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对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查处。
三、加大宣传,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荷花节”的有利时机,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各种形式告知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防止恶意炒作,维护社会稳定,共同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应急预警,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值守人员,公布值班电话,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得到处理。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度,做到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送。“荷花节”期间实行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请于8月28日前将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报县局,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随时报告。联系人:赵士常,联系电话(传真)8296938,电子邮箱:weishanshipin@163.com。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