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食药字[2011]52号
关于印发《2011年微山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做好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了《2011年微山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